龙纹身的女孩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2011)_大卫芬奇2011悬疑推理力作

龙纹身的女孩 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 (2011)
龙纹身的女孩 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 (2011)

导演: 大卫·芬奇
编剧: 斯蒂文·泽里安 / 斯蒂格·拉赫松
主演: 丹尼尔·克雷格 / 鲁妮·玛拉 / 斯特兰·斯卡斯加德 / 罗宾·怀特 / 克里斯托弗·普卢默 / 朱莉·理查德森 / 艾伯丝·戴维兹
类型: 剧情 / 犯罪 / 悬疑 / 惊悚
官方网站: dragontattoo.com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2011-12-20(美国)
片长: 158分钟
又名: 千禧三部曲I:龙纹身的女孩(台) / 龙纹身女孩

《龙纹身的女孩》2011美国版剧情简介:

  《千禧年》杂志的财经记者米克尔·布隆克维斯特(丹尼尔·克雷格 Daniel Craig 饰)正被一桩报导引起的诽谤诉讼案搞得焦头烂额之际,却意外接到了瑞典顶尖家族企业范耶尔工业集团的创始人亨利·范耶尔(克里斯托弗·普卢默 Christopher Plummer 饰)的邀请。表面上米克尔要为对方写传记,实则是帮迪奇调查一桩40年前发生在家族里的悬而未决的杀人案。米克尔认真梳理堆积如山的资料,与家族成员交流攀谈。却在关键时刻,被一个边缘女孩莉丝贝丝·沙兰德(鲁妮·玛拉 Rooney Mara 饰)入侵电脑盗取了资料。他找到同要具有非凡调查能力的莉丝,邀请她一同调查,却发现面前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欲望黑洞……
  本片根据瑞典小说家斯蒂格·拉尔松(Stieg Larsson)的原著改编。

《龙纹身的女孩》2011美国版高清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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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纹身的女孩》2011美国版精彩影评:

  看预告片时打死我也想不到女主角是曾演过《社交网络》里Mark Zuckerburg那个小女友的姑娘,虽说那姑娘也蛮有点任性的骨气,毕竟还是个正常人。搜了搜她出演的其他片子,怎么说都是好看的妞,但在《龙纹身的女孩》里边的鲁妮·玛拉变得面,目,全,非。
  
  但是,莉丝不就是这样吗。打扮得想让全世界都远离自己,却还是让人忍不住被吸引。电影里的鲁妮·玛拉就是这样,刚看上去恐怖至极,可是在那针刺一般的外表下你能感到有个柔软的内核,那一点点无法消解的软弱让人忍不住想一窥究竟。
  
  全球销售六千五百万本的小说,拍成电影,估计不满的人比满意的人多。人的想象力一经表达就被固化被限制,不被达成的梦想永远最美。即使是这样,甚至有一个口碑不错的瑞典版本存在,大卫芬奇还是说自己有故事要说(他的确够自以为是的,把某个主要情节改动的让人瞠目结舌!不过如果没有那个改动——以及其他的删节,用他的话是“把六百页小说删成两三百页”——电影估计要拍个四小时!花销更要巨大)。他看小说(剧本?)看到第40页就懂为什么会被送到自己手上,用影评家的话说,大卫最擅长拍摄的就是“被孤立被边缘化的那类人”。
  
  莉丝当然是那样的人。她痛苦的经历本就令她几乎无法选择做正常人,而她不仅拒绝假装正常,反而对生活迎头痛击,恣睢的“选择”做一个异类。米克尔似乎过着平顺的生活,可惜他骨子里的正义感,与生俱来的敏锐,以及淡漠性格背后的好奇心,使他几乎身败名裂这一件事变得不那么教人惊诧。
  
  两个被生活逼在促狭角落的人阴差阳错的连结在了一起——我始终觉得为老头工作的律师大人硬要见莉丝一面缺乏合乎逻辑的动机,然而,生活有时候就是没什么逻辑的(是吧?)——见面之下,这个诡异的姑娘恐怕就再也没离开他的脑海,才会在情急之下脱口说出这个人,致使莉丝和米克尔的相见。
  
  相见前后的那几场戏我非常喜欢。几个来回就把人物的心理细节交代的非常清楚——脉脉含情的安全公司老总,激赏莉丝才华的米克尔,有戒心又对某类事件有自己的正义感的莉丝,包括那个很像亚裔的小女友,每个人都栩栩如生,一个表情抵得上十页书。
  
  要说起我最不喜欢的戏,恐怕说莉丝遭强奸的那场——鲁妮·玛拉被拍得太美,缺乏应有的恐怖感。演Bjurman的人又太歉疚。大卫还是对性侵犯太过仁慈!!
  
  再有就是莉丝和米克尔的几场床戏。太伤人心。所以才让结尾那一幕变得更顺理成章也更让人喟叹。那个场景的美学视角很好,骑着摩托绝尘而去的莉丝真的就像划破夜空的精灵,那么孤独,那么决然。
  
  说回鲁妮·玛拉。她本来对拍戏没有想法,家境显赫(她家族是纽约Giants,匹兹堡Steelers的创始人和拥有者!)的她,在NYU拿了心理学、国际社会关系和NGO的学位。因为有个做演员的姐姐带动才开始拍戏,谁知这妞太过认真执着,什么都豁得出去——全裸,形象大变,真格去穿了鼻唇眉乳环⋯⋯不要命的架势,加上本来就有点古灵精怪的样貌,竟然让这个第一眼甜妞真的就演成了长着黑色翅膀的莉丝。
  
  去看看这个电影。也许你会恨大卫芬奇,或者厌烦Daniel Craig(以及演他情人那个,太不美了!),但你会爱上鲁妮·玛拉。她给了世界一个想要为她心碎,想要去抱一下的莉丝。

  下面简单八介绍一下原著《龙纹身》系列小说作者拉森(Steig Larsson)。有兴趣可以读一下。我写得很简略,有时间可以再补八。
  
  如果读过小说,就会发现其中洋溢着拉森的自恋,他把丹尼尔克雷格的角色米克尔·布隆克维斯特写得十分正义完美勇敢聪明又招女人爱,简直就是高帅富,而这个有侠气的记者,如你所想,就是拉森自己的影射。
  
  作为一名记者,拉森也跟米克尔·布隆克维斯特一样做些独立研究,到处找人麻烦,所以也有些宿敌。因为怕遭人报复,所以一直没有跟自己长期同居的女友结婚。因为瑞典法律规定,结婚就要公布住址(好诡异的规定),对拉森来说风险太大。
  
  而《龙纹身》系列据说是拉森写来自娱自乐的,完稿三本,后来受到鼓励,决定出版。传说中他已经规划好了一共七本的大纲!谁知天意弄人,拉森某天去上班的时候,电梯坏了,他决定爬楼梯。如果你知道拉森家族有遗传性心脏病,你大概能猜到后来发生了神马。
  
  总之英年早逝的拉森,身后留下了很多让人唏嘘的事:
  
  首先是他的女友。在瑞典,未婚同居不受保护。基本已是事实婚姻的女友不能继承他的任何财产(这里有后话,要读下去喔)。
  
  其次,拉森其实年轻时曾立遗嘱,要把遗产捐献。然而,瑞典法律又规定遗嘱要有证人,可惜拉森没有,所以他全部的遗产归属了他的亲戚——他爸和他哥,他们不肯与其他人包括拉森女友分享(这里有伏笔,要读下去喔)。
  
  然后,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他未竟的小说。且不说拉森的七本书的计划,传说中他的第四本小说已经写好75%。由于前文所说的瑞典法律,这个手稿,包括他已发表小说的收入,全部在他哥他爸手中。伏,笔,来,了——拉森女友说拉森有跟自己讲过小说的构思,如果她能拿到手稿,她就能把小说补完——但是,如我们所知,这一切都因为伟大正确的瑞典法律(以及拉森父兄的决定),也许不可能得以实现了。

  相对于瑞典版(2009版)的同名电影,显然2011美国的大卫芬奇版要更加出色,选角上丹尼尔·克雷格和鲁妮·玛拉无疑给这部电影大大加分,同时形象上也更符合原著,为故事增添了一点浪漫情节。芬奇续用了《社交网络》中的那高速的剪辑、紧张的渐进式回响配乐,气氛营造十分高妙,观影过程让人目不暇接,故事讲述得扣人心弦、满满当当,总体来说的确是非常成功的小说改编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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